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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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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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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申)购金额: | 30万 |
存续期限: | 20年 |
购买手续费: | 0.00% |
业绩报酬: | 【浮动管理费的计提日为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日(含临时开放日)、原信托届满日。】 在每个浮动管理费计提日,本信托计划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年化收益率R: R=(A2-P1)/P1×365/N×100%; 在每个浮动管理费计提日,本信托计划按照下述公式计提浮动管理费F: F=max[(R-S),0]×N/365×M×P1×A 其中: F:为每个浮动管理费计提日应计提的浮动管理费。 A2:为本次浮动管理费计提日("A2估值日")的信托单位费前净值,信托单位费前净值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八位。 P1:为上一个浮动管理费计提日("A1估值日")的信托单位净值。 N:为A1估值日(不含)至A2估值日(含)的实际自然天数,算尾不算头。 S:为本信托计划项下业绩比较基准。S值以受托人公告为准。业绩比较基准仅为浮动管理费的计算而设,不代表委托人/受益人预期可取得的利益,本信托不承诺保本或保证最低收益。受托人有权根据市场及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公告并调整本信托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包括调高或调低),并决定调整生效日,无需另行征得信托委托人/受益人的同意,无需另行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若该等业绩比较基准在本信托存续期内调整,则受托人将以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计算所有存续信托单位的浮动管理费,直至该等信托单位被赎回、业绩比较基准被再次调整或本信托终止。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需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受托人将提前公告新的业绩比较基准,不同意新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者可在调整公告后的开放日赎回其持有的本信托计划份额,若投资者未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本信托份额,即视为其同意本信托计划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并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M:为本信托计划项下浮动管理费的计提比例,M为【95%】 A:为A2估值日存续的信托单位总份数。 根据本产品最新公告,自2024年6月19日起,本信托计划业绩比较基准为【3.30】%年。 |
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销售服务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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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每年) | 0.01%(每年) | --- |
注:管理费和托管费从产品资产中每日计提。每个交易日公告的产品净值已扣除管理费和托管费,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适用金额 | 适用期限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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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金额 | 适用期限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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