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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分红日期 每份分红金额 暂无分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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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拆分日期 拆分比例(1:x) 暂无拆分信息
单位净值(2026-05-15)
1.0663
成立以来
6.63%
2026-05-15
| 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元) | 累计净值(元) |
|---|---|---|
| 2026-05-15 | 1.0663 | 1.0663 |
| 2026-05-07 | 1.0861 | 1.0861 |
| 2026-05-06 | 1.0839 | 1.0839 |
| 2026-04-30 | 1.0766 | 1.0766 |
| 2026-04-24 | 1.0685 | 1.0685 |
| 2026-04-17 | 1.0711 | 1.0711 |
| 2026-04-10 | 1.0635 | 1.0635 |
| 2026-04-09 | 1.0588 | 1.0588 |
| 时间 | 阶段涨幅 | 沪深300 |
|---|---|---|
| 近1月 | -0.45% | 1.96% |
| 近3月 | -1.61% | 4.08% |
| 近6月 | 4.53% | 6.26% |
| 近1年 | --- | 24.44% |
| 近2年 | --- | 31.42% |
| 近3年 | --- | 22.97% |
| 今年来 | 3.90% | 4.77% | 成立来 | 6.63% | --- |
| 认(申)购金额: | 100万 |
| 存续期限: | 10年 |
| 购买手续费: | 0% |
| 赎回费: | 0% |
| 业绩报酬: | 管理人对年化收益率(R)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5%)的部分提取20%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 |
| 管理费: | 0.01000 |
| 托管费: | 0.010% |
| 产品全称: | 泉果基金泉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产品简称: | 泉果基金泉丰1号 |
| 产品类型: | 其他策略 |
| 成立时间: | 2025-09-16 |
| 投资策略: | 本计划的投资策略可以细分为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以及其他品种的投资策略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计划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中各类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进行战略配置和动态调整,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力争实现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回报。 本计划存续期间,当管理人认为市场上有足够多有投资价值的标的时,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可超过计划总资产的80%,在此期间本计划权益类资产配置的重点是通过多因子模型、事件模型等量化模型框架,发掘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特征,争取选取并持有较好预期收益的股票。 2、股票投资策略 本计划主要通过定量方法选股构建投资组合,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动态调整投资组合。管理人将采用多因子模型、事件模型等量化模型框架,对历史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发掘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特征,综合各类特征对股票进行打分,同时剔除可能存在风险的股票,争取选取并持有较好预期收益的股票。本计划将对各类选股特征和风险因素进行持续跟踪迭代,追求提高组合收益、降低组合波动。本计划会监控股票组合在风格、行业上的风险暴露水平,并根据市场环境动态调整,同时避免股票组合过度暴露于少数行业和个股,从而降低整体的波动水平。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计划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4、债券等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管理人将以宏观形势及利率分析为基础,依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量化核心基准参照指标和辅助参考指标,结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基准利率水平及变化情况,预测未来基准利率水平变化趋势与幅度,进行定量评价,主要采取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策略等投资策略,以期获得较好组合投资收益。 5、基金投资策略 管理人构建的基金投资评价体系将为本计划的基金投资提供主要依据。 (1)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从基金历史风险调整收益、基金管理团队稳定性和规范性、基金规模和基金资产投资组合四个方面考察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力求分享优秀基金管理人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 (2)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从基金历史风险调整收益、基金公司实力两个方面考察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力争为计划资产获取稳定收益。 6、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计划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此外,管理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视具体情况也会进行套利、投机交易,以期更好地提高收益。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计划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计划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计划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此外,管理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视具体情况也会进行套利、投机交易,以期更好地提高收益。 (3)商品期货投资策略 本计划商品期货投资将采用多种灵活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套利和投机,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对期货市场的影响,重点分析M2、GDP、CPP和PPI以及各大商品库存量,进行多商品期货的组合投资,同时根据结合不同商品间历史比价以及同一商品不同期限间的价差进行相应的套利,寻求价差收敛以及比价向均值回复。 (4)权证投资策略 本计划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理定价。此外,管理人还将利用权证和相应基础证券构建套利组合,以期获取无风险或低风险收益。 (5)期权投资策略 期权套利牵涉到买卖不同的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以及对应的现货或期货。管理人通过匹配期权组合价值与现货(或期货)组合价值来对冲市场风险或获取低风险套利收益。此外,管理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会进行投机交易,以期更好地提高收益。 7、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策略 本计划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本计划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融券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计划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8、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本计划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组合风险收益,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产品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 若相关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计划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9、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本计划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集合计划投资者利益作为最高准则。具体决策依据包括: 1)《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运作规定》、《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说明书》等有关法律性文件; 2)国内外经济形势、利率变化趋势以及行业与公司基本面研究;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匹配关系,本计划将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 (2)投资程序 严格、明确的投资流程是本计划控制投资风险,进行组合投资的制度保障。本计划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经理负责制,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经理”三级投资授权决策机制,明确界定各层级对应的投资权限。管理人投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产品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等要求。投资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应不同的投资权限,各层级均严格遵守管理人内部投资决策机制,仅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此外,管理人设有专门的部门,对计划投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 |
| 投资范围: | (1)现金类资产,具体包括:现金、银行活期存款等; (2)固定收益类资产,具体包括:银行存款(含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央行票据、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含私募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永续债,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 (3)权益类资产,具体包括:股票(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新股申购所得股票、参与定向增发所得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含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等; (4)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具体包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场内期权等; (5)公募基金,含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公募基金、港股通标的ETF(含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ETF)、股票型公募基金、混合型公募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和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等; (6)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参与证券回购、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 (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计划建仓期为自本计划成立之日起6个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收益风险特征: | 暂无数据 |
| 产品规模限制: | 暂无数据 |
| 管理人: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投资顾问: | 暂无数据 |
| 投资经理: | 胡卓文 |
| 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标题 | 公告类型 | 公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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